山东全实木家具,定制实木家具“不实”?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发布者:L 阅读量:

随著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者对实木家具的需求也呈现出流行趋势。但多数消费者还不知道如何辨别,在选择的过程中也会经常掉进一些陷阱,购买劣质家具的情况时有发生。面对这样的问题,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案例!

装饰定制家具,质量问题引发矛盾。

张某在装修房屋时,对房屋家具进行整体设计定制,与王某签订了定制买卖合同。经王某按要求定制安装,合同总价为26万元。当事人还就家具所用木材的种类、质量、颜色等达成一致,如家具有质量问题,王某无条件修理,严重质量问题,更换产品。签约后,李某先行支付20万元价款。家俱安装过程中,李某李某发现家具的材质标准和颜色等与约定不符,要求停止履行合同,退回退款。各方还进行了调解,对未完成的部分不再安装,已经安装的返修进行了维修。

减少木料标准,拆掉退修?

李某原以为这件糟糕的事情可以尽快了结,但没想到王某经多次催促,拒不按照协商的办法处理,只好将未完工的烂摊子搁置起来,无奈的李某将王某告上法院,要求对方退还货款。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现场勘验,经双方现场确认,定制家具木材与合同规定的材料、色差、设计的效果存在明显差距。王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还存在延期违约的情况。鉴于木材属于自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九条,法院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认为如将已装修的部分拆掉退货,会造成大量木材浪费,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就已施工部分的保留,未施工部分合同解除,双方均同意该意见。但是对于部分未施工价格如何认定双方仍存在争议,如何处理成为法院解决的重要问题。

成本鉴定遇到困难,法官支招难。

鉴于本案房屋装修所需定制的家具并非标准化产品,因此对已安装的部分成本委托鉴定,鉴定机构依据国家尚未出台相关家具行业的定价标准及对家具材质需要另行鉴定等缘由,无法进行鉴定。经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后,法官认为解决此问题应结合有关家具行业的合同约定和施工现状进行报价,以此平息双方的争议。各方同意各自找三个相关行业厂家到现场结合合同进行判断。最后,根据第三方报价,法院认为,法院认定的未完工部分和完工后需要修补的价格是18.5万元合理,扣除行业通常利润,16万元作为被告应承担的款项,10万作为原告应支付的款项。法庭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被告王某返还原告李某10万元,双方纠纷圆满解决。

裁判声明: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被告有各种严重的违约行为,原告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全部退还货款。但是,为避免损失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李某同意完工部分不退还,并在此基础上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资源浪费,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当然,本案的前提条件是双方都同意调解,如果消费者不同意调解,根据合同约定提出退货退款的全部要求,法律也应予以保护。提醒相关经营者诚信履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条款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资源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资料来源: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资料来源:隐珠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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